为切实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加强女教职工“四期”保护,切实解决哺乳期女教职工的具体困难,特设立“爱心妈咪小屋”。参照《广州市教育系统“爱心妈咪小屋”设置及管理指引》,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爱心妈咪小屋”设置
“爱心妈咪小屋”设置在番禺校区行政楼320室,备有电源插座、风扇、冰箱、桌子、椅子、冰袋、保温袋、宣传栏等物品。
二、“爱心妈咪小屋”的使用管理
凡本校哺乳期女教职工均可使用“爱心妈咪小屋”。
日常管理由校工会负责,清洁室内卫生;提供储奶冰箱,保持冰箱内清洁无异味。
女教职工使用小屋时,自备吸奶、储奶等物品。多人使用时,请自行做好用品识别标记;保持室内安静、清洁,维护用房安全,并做好使用登记工作。
三、开放时间
工作日8:30至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