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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医学院教代会代表巡视活动实施办法》的说明

发布时间:2008-09-28

关于《广州医学院教代会代表巡视活动实施办法》的说明
 
各位代表:下午好。
我受校工会委员会的委托,现就《广州医学院教代会代表巡视活动实施办法》(草案)向大会说明,请予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教代会制度建设,扩大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渠道,调动教职工代表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发挥和体现教代会在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根据中共广东省纪委、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总工会等9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基层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工总[2006]123号文要求,广州市教育局、市教育工会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教育系统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穗教发[2007]20号文,制定了《广州市教代会代表巡视活动实施办法》,要求在学校民主管理工作中贯彻执行,定期进行考核。
按照上级工会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校工会草拟了《广州医学院教代会代表巡视活动实施办法》经学校党委同意,现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
《广州医学院教代会代表巡视活动实施办法》分为4个部分共19条,明确了巡视活动的基本原则,活动范围与方式,活动程序与要求,代表的权利与义务等。材料已提前发给代表们审阅,由于时间关系,不逐条解释。
我校建立教代会代表巡视制度,组织开展代表巡视活动为在教代会闭会期间,为教代会代表继续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行使代表职权,促进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改进和完善,起到协助学校解决在改革发展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教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作用。
教代会代表巡视工作的定位是:调查了解情况,如实反映问题,提出改进方案,沟通协调落实。工作重点放在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解决问题上。学校在改革发展过程中,会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信息不畅通,沟通不及时,就会在管理部门和被管理者之间产生误会,这就要求教代会代表在巡视过程中要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一是加强情况沟通工作,消除误会,化解矛盾;二是通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巡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推行教代会代表巡视制度是一种工作尝试,在实践中需要不断进行完善,使其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构建和谐校园中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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